企业申报PIPA的资格

   2008-05-10   点击次数:102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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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企业申报PIPA的资格是什么?
答:申请PIPA认定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申报单位按照《规范》要求建立本单位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(方针、组织机构建立、规章制度建立等)在单位内实施个人信息保护,并至少运行三个月;
2、申报单位在申请前至少要实施一次全员的个人信息保护培训和监查;
但是,PIPA办公室将不受理符合下述事项任何一项的申报单位:
(1)  在申请日前三个月内发生过重大个人信息保护事故的;
(2)  评价不合格,申请时未满3个月的;
(3)  抽查、复审不合格,申请时未满3个月的;
(4)  申报材料内容虚假被查处的,申请时未满6个月的;
(5)  因故被取消PIPA资格的,申请时未满1年的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