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IPA公示[PIPA2010年第10号]

   2010-11-17   点击次数:909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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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根据《大连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管理办法》,大连软件行业协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机构对欧乐科技(大连)有限公司提出的PIPA申请进行了评价,该单位现场审核阶段已通过。特此公示。如对该单位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持有意见,请在公示期限内向PIPA办公室投诉或质疑。
 
单位名称:欧乐科技(大连)有限公司
受理号:PIPA08(10)
审查组长:吕蕾蕾
文件审查通过时间:2010年10月15日
现场审核通过时间:2010年11月16日
公示期限:2010年11月17日至2010年12月01日
 

    PIPA办公室:83655187
    电子邮箱: pipa@dsia.org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