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评价管理办法》,大连软件行业协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机构对纳思达科技(大连)有限公司提出的PIPA申请进行了评价,该单位现场审核阶段已通过。特此公示。如对该单位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持有意见,请在公示期限内向PIPA办公室投诉或质疑。
单位名称:纳思达科技(大连)有限公司
受理号:PIPA01(24)
审查组长:郭玉梅
文件审查通过时间:2024年08月07日
现场审核通过时间:2024年08月07日
公示期限: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22日
PIPA办公室:83655187
电子邮箱:pipa@dsia.org.cn
大连软件行业协会PIPA办公室
2024年8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