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IPA公示[PIPA2024第01号]

   2024-08-07   点击次数:166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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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评价管理办法》,大连软件行业协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机构对纳思达科技(大连)有限公司提出的PIPA申请进行了评价,该单位现场审核阶段已通过。特此公示。如对该单位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持有意见,请在公示期限内向PIPA办公室投诉或质疑。


单位名称:纳思达科技(大连)有限公司

受理号:PIPA01(24)

审查组长:郭玉梅

文件审查通过时间:2024年08月07日

现场审核通过时间:2024年08月07日

公示期限: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22日



PIPA办公室:83655187

电子邮箱:pipa@dsia.org.cn



大连软件行业协会PIPA办公室

2024年8月7日